用人单位辞退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是否要承担违法解除责任
案情简介
何某于2011年3月24日入职某塑料公司,任职保安.2011年5月25日晚,在何某值班期间,某塑料公司的变压器被偷窃.6月26日,何某填写了一份《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申请表》显示,离职工作原因在“试用期不合格”一栏处打勾,离职类别在“辞职”一栏内打勾,且某塑料公司还特别注明“保安员,试用期内不合格”.对此,何某只确认离职申请表上的签名,对其他内容不确认,并认为当时是被某塑料公司胁迫签名的.何某主张某塑料公司是无故将其辞退的.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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