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雇用的法律关系认定
案情简介
2012年12月,王某、李某分别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应订未订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辩称:2008年7月,某家电配送中心与本公司签订《家电配送协议》,约定本公司提供15辆营运车用于家电配送,每月按实际营运情况,由家电配送中心向本公司结算相关费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承接业务后,与雷某个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将公司运营的15辆车辆租赁给雷某,并约定雷某在支付承包费用后,日常管理、经营盈亏、风险责任等均由雷某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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