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主体注销后伤残待遇如何救济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用人单位主体注销后伤残待遇如何救济

引用
案情简介 汪某系农民工,2009年10月入职一家塑料加工厂,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亦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但双方口头约定工资及工作事由.2012年3月,汪某在工作中因机械操作失误受伤,受伤后由塑料加工厂负责人先后送往市、省级医院住院治疗,汪某住院治疗4个月后痊愈出院,住院期间医疗费、生活费已由塑料加工厂支付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塑料加工厂于2012年7月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主体资格.2012年9月,汪某经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因与塑料加工厂就受伤赔偿事宜存在较大差异,汪某便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用人单位不同意工伤认定,汪某遂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除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还请求塑料加工厂支付其七级伤残待遇.

2013-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3-5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劳动

1007-8746

11-3892/F

2013,(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