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自负”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问:张某与某汽车维修部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害,一切后果自负。后张某维修小卡车固定油泵时,在没有检查清洗油泵的情况下,就对油泵进行电焊操作,不料电焊飞溅出来的火花点燃了油泵里残留的油料,引爆了还存有小部分油料的卡车油罐,结果炸伤张某。事故后,张某要求厂方为他申报工伤,厂方不同意,说张某是违章操作致伤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只能由张某自己承担后果。请问,劳动合同中的这一约定是否有效?
免责条款、自负、损伤、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操作规程、汽车维修、违章操作
D923.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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