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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当然构成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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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2008年4月,单位以王某违纪为由口头告知王某停止工作,让王某回家等待通知,王某遂离开工作岗位.其后,用人单位电话通知王某回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王某一直未回单位办理,也一直未向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009年8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致使其不能合法就业造成的工资损失3万余元.

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证明、赔偿责任、Take、Termination、用人单位、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公司职工、工作岗位、通知书、违纪、损失、申请、履行、就业、工资、电话、案情

F29;D92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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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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