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参保人员、资源合理配置、有序流动、合法权益、城镇就业、自治区、直辖市、保险人
K10;F83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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