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46.2007.06.006
《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后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 <劳动合同法(草案)>初审及公开征求意见后,社会各界极为关注,评价不一.来自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以及劳务派遣机构的反应尤为强烈,有的甚至认为是灭顶之灾,有的扬言要撤资.在学界也出现了所谓的”南派”与”北派”之争.作为直接参与了<劳动合同法>起草工作的工会工作者,我认为这都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一方面是因对立法本意的了解和理解不够准确造成的;另一方面初审就意味着还不是定论,还可以修改和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要全面听取包括企业、职工和工会在内的各界不同的意见,以便对该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三审稿的变化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客观地评价,与初审稿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解决了一些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但是也依然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具体发展变化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和完善、征求意见、审稿、外资企业、初审、评价、立法本意、劳务派遣、工会、工作者、职工、证明、学界、机构、定论、撤资
D9(法律)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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