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46.2006.12.017
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可领取工亡保险待遇
@@ 案情简介刘某系山东省东营市某公司农民工,2004年7月15日在上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死亡.刘某父母早亡,无妻子、子女,近亲属中只有胞兄一人.刘某的后事全由其哥哥操办.2005年3月25日,刘某的哥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年5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刘某的受伤属工伤.其兄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刘某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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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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