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46.2005.12.007
劳动合同立法应当避免《劳动法》的失误
@@ 劳动合同立法活动已经进入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阶段.作为从事劳动争议审判的司法工作者,对<劳动法>的缺陷深有感触.如果说10多年前制定的<劳动法>存在诸多缺陷尚有因历史局限和认识局限等情有可原之处,那么今天的劳动合同立法无论是在理论准备还是在市场化的经验方面,都已经是今非昔比,应当也能够避免立法的失误.根据以往审判活动的经历,笔者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劳动合同立法应当体现出其尊重客观现实、顺应客观规律的态度.
劳动合同立法、劳动法、司法工作者、尊重客观、审判活动、认识局限、缺陷、全国人大、立法活动、历史局限、理论准备、劳动争议、客观规律、市场化、经验方、态度、经历
D9(法律)
2006-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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