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刘某与机械厂是委托代理关系
@@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立法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未达成共识,但可以明确一点:事实劳动关系缺少的只是劳动合同这一法定外在形式要件,但具备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因此,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特定合法主体.一方是具备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二是主体地位特殊.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中一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二者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从事劳动行为,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从以上两个主体要件看,农民工刘某和某机械厂虽然都是合法主体,但二者无从属关系,刘某也不受机械厂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约束,不能认定刘某是机械厂的员工;三是报酬支付方式特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多是以工资形式,持续、固定、定期出现.而该机械厂从未向刘某发放过工资,给刘某的报酬是销售机械设备出厂价与实际销售价之间的差额部分,这明显不是工资的形式.
农民工、机械厂、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为、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工资、报酬支付方式、管理和监督、主体要件、制度约束、形式要件、行为能力、销售、相关立法、基本特征、权利能力
D9(法律)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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