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46.2004.04.004
论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兼及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趋向
@@ 劳动关系的一般定义可以界定为: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为实现生产过程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本文主要分析一下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并兼及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趋向.
劳动关系、法律特征、法律调整、三个层面、生产过程、社会关系、经济关系、互相联系、独立形态、调整对象、产业关系、包容关系、劳动者、劳动力、劳动法、团体、趋向、集体
D92(中国法律)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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