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46.2004.03.002
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裁审关系”
@@ 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实行的是”仲裁前置,一裁两审”的制度,并将调解作为一种可以选择的辅助程序置于仲裁之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最大特点是试图将调解、仲裁、诉讼三者结合,并形成以仲裁为中心的互补关系.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仲裁前置、互补关系、辅助程序、调解、处理程序、中心、制度、选择、诉讼
D92;D9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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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8746.2004.03.002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仲裁前置、互补关系、辅助程序、调解、处理程序、中心、制度、选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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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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