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46.2002.06.007
浅谈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
@@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遵循的是仲裁前置原则,即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在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情况下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否认,这种处理模式在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职能,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态势,原有的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已不完全适应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争议处理制度、人民法院、劳动关系、提起诉讼、市场经济、劳动仲裁、机关职能、工作压力、处理模式、杂化、态势、改革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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