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821.2000.04.021
我国GCP的实施与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的发展
@@ GCP是英文"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我国将其翻译为"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它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试验所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国际协调化会议(ICH,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Harmonization)将GCP定义为"一套有关临床试验的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和报告的标准,该标准保证了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并保证了受试者的权利、整体性和隐私权受到保护".我国对GCP的定义与此基本相同,即"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制定GCP的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简言之,GCP是为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科学、可靠以及受试者的权利和安全而制定的进行临床试验的标准.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临床研究基地、标准、受试者、Clinical Practice、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际协调化、规范化管理、组织、试验数据、试验结果、试验过程、方案设计、权利、科学、监查、稽查、报告、保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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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药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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