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05X.2014.02.006
法域竞争与法律功能的再审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如何创设争议解决机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是经济试验区,而非法律试验区,其功能并非法律创新试验。自贸区建立后应该清理现有的企业、金融等领域的法律,明确自贸区内不适用的法律的范围。在建立法律“负面清单”的前提下,自贸区的争议解决机制应当处理好两对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仲裁、调解和诉讼的关系,并借鉴法域竞争理论,增强自贸区争议解决机制的竞争力。
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法域竞争、法律功能、争议解决机制
D922.29(中国法律)
2014-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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