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05X.2008.03.006
环境法的伦理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主张人类热爱、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道德和法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人的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相和谐、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和谐、经济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和谐、"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相和谐、人与自然相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能够满足道德法律化的必要性论证和可行性论证,应当成为环境法的伦理基础.
环境法、伦理基础、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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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8(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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