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105X.2006.02.012

试论胎儿权益的民法保护

引用
胎儿的权利保护在我国立法中很不充分,导致现实生活中胎儿权益受损时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适值民法典立法之时,有必要重新反思胎儿的法律地位以及我国目前立法对胎儿保护的妥当性,确认其享有的权利范围.文章认为,在采取附条件保护主义对胎儿权益进行保护的同时,还应扩大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对胎儿在健康权、继承权、抚养损害、受遗赠权以及程序法上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等方面予以确认.此外,立法上应对胎儿民事权利保护的方式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胎儿、民事权利、附条件保护主义、权利范围、保护方式

8

DF529(民法)

2006-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3-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9-105X

32-1593/C

8

2006,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