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油气矿业权竞争出让研究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促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随着改革的推进,油气矿业权出让经历了不同阶段,过去长期采用"申请在先"的出让方式,绝大多数的油气矿业权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及延长油田所有,现在逐步转变为面向全社会的"竞争出让"模式.自然资源部组织了多轮次的常规油气、煤层气、页岩气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设置了不同的比选规则以及企业资质要求,许多社会团体竞得了油气矿业权,得以进入油气勘查开采领域.此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保障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油气矿业权人将不再"无偿取得"矿业权,而是需要交纳出让收益,这成为油气管理改革的重点之一.本文通过梳理多轮次的油气矿业权出让,明确现阶段我国油气矿业权竞争出让特点及存在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油气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的建议.
油气管理改革、油气矿业权、竞争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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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22(工业经济理论)
2020-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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