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51.2016.10.003
矿业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政许可的关系重构
矿业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政许可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目前,矿业权登记的过程糅合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政许可的过程,矿业权登记被迫兼具有行政许可和物权登记的双重功能.这两者之间关系纠缠不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矿业权转让市场不发达、矿业权的物权保护不充分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重构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将权证分开,健全矿业权的物权登记制度,还需要规范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政许可的权力.
矿业权登记、物权登记、行政许可、关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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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2016-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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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