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51.2011.09.009
国外矿业权出让方式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
国外矿业权出让通常遵循协商和非协商两种机制.主要坚持先来先取得、先来先考虑、政府运用行政裁量权选择矿业权受让人、招标拍卖方式等出让原则.国外矿业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申请授予、协议授予、招标授予、拍卖授予和委托经营等.不同国家根据本国国情采用不同的出让形式、出让原则及出让条件,即使同一种形式在不同国家也赋予其不同内容.国外在选择出让方式的影响因素和授予的条件方面,值得我国借鉴.
矿业权、出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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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2(经济法、财政法)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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