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51.2000.05.010
论探矿权是知识产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它确定了我国矿权的基本框架:即矿权分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与矿业权;矿业权分为探矿权与采矿权.
探矿权、知识产权、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业权、国家所有权、采矿权、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使用权、国务院、土地、框架、勘查、开采、地表、登记
9
F4;D9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