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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期刊社丢失作品原件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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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社对作品原件的保管具有法定的责任与义务,而且作者向期刊社的投稿行为与期刊社对来稿的接收行为构成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就民事责任来讲,期刊社丢失作品原件既可能单独侵害作者对作品原件享有的财产所有权,也可能同时侵害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在出现因期刊社丢失作品原件而导致违约与侵权竞合时,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作者有权选择对其有利的诉讼方式.对于作品原件,期刊社应该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纳入档案工作体系,加强管理,不使之丢失、损坏.为了更好地协调期刊社和作者之间保管作品原件与退稿问题的法律关系,应该进一步完善立法.

期刊社、作品原件、丢失、法律责任

21

D92;G25

2010-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5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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