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法视阈下我国科技期刊的发展——以广东科技期刊为例
我国科技期刊未来要做大做强,首先必须依法办刊.这个"法"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外,还有语言文字之"法",然而它却常被忽略.其实,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在语言文字法视网下,无论是从法理,还是从客观上所起的积极意义层面,抑或从科技期刊及其编辑队伍的现状来看,中国科技期刊未来发展亟须语言文字法作其质量保证.而语言文字法的掌握,这又只有通过宏观的法规制约和微观的严格把关方能实现.
科技期刊、语言文字法、编辑队伍、语文素质
21
H1 ;H12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05JA860008;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2008A060203005
2010-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5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