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奖励导向到权利导向:新中国70年职务发明权属的变革
本文以职务发明权属的变革为探讨中心,借由奖励导向与权利导向的叙事勾勒新中国70年职务发明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结论有:改革开放前30年,职务发明人曾享有意思自治,可以决定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属,并能获得相应奖励,而后的时事变更导致专利制度形同虚设,职务发明奖励也荡然无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职务发明制度逐步恢复,发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专利权,发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获得法律认可,科技体制的变革、专利制度的完善、专利政策的推动和对创新的激励是促进新中国职务发明权属变革的动力.当今,《职务发明条例(草案)》仍存在职务发明人权益缺乏有力保障、单位的责任过轻等弊端.
职务发明权属、奖励导向、权利导向、立法建议
DF523.2(民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项目“侵权法中的公共政策研究”;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重庆市专利资助政策的评估与改进建议研究”;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基于产学研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0-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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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