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608.2016.03.034
汕头高新区:产城融合城业共生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办于1992年4月,1993年7月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1996年7月省编委批准为副厅级建制,为市政府派出机构.1997年9月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签发第15号政府令,赋予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审核公告,规划建设面积3平方公里.
汕头、高新区、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派出机构、规划建设、管理权限、市政府、省政府、建设部、管委会、市长、省级、审核、面积、公告
F42;F27
2016-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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