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608.2011.07.006
整合食品安全监督力量 理顺食品安全监督体制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民身体健康,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和谐稳定,监管部门责任重大.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的法定化、制度化,无疑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一次重大改革.《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同时,又赋予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六项职能.然而,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和实践,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所面临的问题仍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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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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