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608.2002.10.013
关于京沪深高新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形势分析与对策
我国加入WTO后,京、沪、深高新区为适应入世要求,率先对自身政策法规体系进行了调整和升级,使其更具市场化和国际化.通过立法和推出包括用地、融资、财税、人才、企业投诉、知识产权保护、中介服务等政策,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本地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步入二次创业的国家高新区(如大连高新技术园区),应学习和借鉴京、沪、深高新区的先进经验,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积极打造适应国际市场经济环境的法治平台,实现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大发展.
高新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分析与对策
F12(中国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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