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67.2022.04.016
EPC总承包模式下建立主动安全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个建设项目中存在内部和外部两大组织机构,即内部执行机构和外部监督机构.如果想让建设项目执行者与监督者目标统一,就必须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及组织机构的设置,事先协商并制定出全过程主动安全措施管理流程,并通过不断地验证纠偏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体系.笔者根据建设工程项目一线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出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的要点,并不断在具体的项目实践过程中检验修正,确保在参与管理的所有项目中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优化,促使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现安全目标,为项目创造最大效益.
EPC、安全管理、项目管理
2022-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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