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67.2018.04.020
因政府方原因提前终止PPP项目的风控策略
近日公布的《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指出,要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 " 前门 ",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重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根据上述政策趋势判断,未来在获批债券额度范围内,地方政府可能会更倾向于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同时,对于部分已进入实施阶段的PPP项目,也不排除政府方要求提前终止,改为通过发行债券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可能性.由此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因政府方原因导致PPP项目提前终止的,社会资本方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控制项目风险?本文主要结合笔者所在团队在提供PPP项目咨询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对该问题进行简要分析.针对因政府方原因提前终止PPP项目的风控策略,笔者将另外撰文进行分析.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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