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167.2014.08.007
挂靠有风险接受须谨慎
挂靠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挂靠是对建筑业市场中存在的“借用资质”现象的统称。在《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对该现象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br> 概括而言,“挂靠”指的是没有相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自然人或者资质等级较低的建筑施工企业(即挂靠者),以赢利为目的而借用其他有相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即被挂靠者)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
建筑施工企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建筑业市场、个体工商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经济组织、借用、个人使用、个人合伙、法律术语、自然人、禁止性、建筑法、赢利、业务、行为、单位
TU7;U49
2014-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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