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06X.2016.11.07
已婚脊髓损伤患者婚姻结局的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目的:研究已婚脊髓损伤患者的婚姻状况及伤后夫妻关系的影响因素.方法:以2016年1月1日~2016年5月31日在我院住院的已婚脊髓损伤患者为对象进行横断面调查.根据纳入标准(①经CT或MRI确诊脊髓损伤合并截瘫或四肢瘫患者;②伤前结婚的患者,性别、年龄不限;③愿意参与本研究)和排除标准[①受伤时合并有脑外伤、精神疾病(如认知功能障碍);②伤后结婚的患者],共有115例患者纳入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进行资料的收集.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受伤时的结婚年限、受伤前的家庭月收入、伤前子女个数、伤后性生活满意度、伤后夫妻关系变化及神经损伤的平面.将伤后婚姻关系按“感情升温、无变化、下降、离异”四个分类计数,对四组间定性资料采用有序多分类资料的秩和检验,对性生活满意度的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按“升温或无变化、下降或离异”两个分类计数,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对已婚脊髓损伤患者婚姻结局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在115例脊髓损伤患者中,13例(11.3%)伤后感情升温,43例(37.4%)感情无变化,40例(34.8%)感情下降,19例(16.5%)离异.按四分类计数进行分析,受伤时的不同结婚年限会影响伤后夫妻关系分布,经组间两两比较,仅4~6年组与10年及以上组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通过比较这两组的平均秩次,10年及以上组的伤后夫妻关系较好;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神经损伤的平面、受伤前的家庭月收入、伤前子女个数的伤后夫妻关系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伤后患者的性生活满意度平均为3.2,表现为比较不满意,“升温、无变化、下降、离异”四种夫妻关系的性生活满意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无变化组的性生活满意度均高于感情下降组和离异组(P<0.05),男性与女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按照两分类计数对以上因素进行分析,单因素分析显示神经损伤的平面、受伤前的家庭月收入、伤后性生活满意度对婚姻关系有影响(均P<0.05).多因素分析显示,神经损伤的平面、伤后性生活满意度(均P<0.05)对婚姻关系有影响.以颈椎为参照,胸椎、腰椎损伤的伤后夫妻关系恶化的概率分别是颈椎损伤的4.126倍和3.619倍.结论:已婚脊髓损伤患者的离婚率为16.5%,婚姻结局受到多因素影响,其中性生活满意度和神经损伤的平面是较为重要的因素.
脊髓损伤、婚姻结局、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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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83.2(内分泌腺疾病及代谢病)
2017-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99-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