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051.2006.05.024
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兼论民办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
@@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育法学研究领域对教师的法律地位的具体定义虽因人而异,各有己见,但是概括起来,大都认为教师的法律地位的核心内涵是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而本文所讨论的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其在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与教师有关的主要三种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师与政府、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民办、法律关系、三种教育、权利与义务、研究领域、教育法学、核心内涵、法律形式、政府、学校、学生
G63(中等教育)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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