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
近年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网状协调机制.横向上,牵头建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参加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稳步形成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管合力.纵向上,通过积极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推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合作.
2020-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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