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的“宁波模式”
宁波自2007年就开始探索实践普惠金融,2015年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复设立全国第一个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两年多来,宁波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多元共赢和商业可持续相结合,坚持综合示范和突出特色相结合,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在部分领域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波模式”.
2018-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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