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贷入股模式问题多
现状河池市开展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信社、农合行).扶贫信贷资金入股经营模式分为入股委托经营和入股合作经营两种,目前,在河池市开展的扶贫信贷资金入股经营业务,全部是入股委托经营模式,即无经营项目的贫困户,将贷款资金入股到由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遴选出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委托经营,贫困户、金融机构和承接资金的经营主体按照“贫困户连续3年获得委托资金8%的年收益金、贷款到期后由用款企业(合作社)偿还本金、财政全额贴息”的原则,签订资金入股委托经营的三方协议.截至201 7年3月末,河池辖区农合机构发放的由企业和合作社承接的扶贫信贷资金23.06亿元,占全市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金额的53.83%.辖区农合机构遴选出的121家企业承接入股经营资金22.01亿元,占入股经营资金的95.44%.优质企业承接入股资金量大,但县域内符合承接资金条件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少,难以吸纳全部非贫困户小额贷款,部分县域将政府性企业、非涉农企业作为承接扶贫小额贷款的主要力量.
扶贫、入股、信贷资金、委托经营、涉农企业、合作金融机构、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贷款、经营资金、经营模式、河池市、农民合作社、资金条件、政府部门、县域、辖区、市场主体、遴选、经营主体
F2 ;F27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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