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存在与金融服务贸易发展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商业存在与金融服务贸易发展

引用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服务的提供方式,金融服务贸易分为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商业存在是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在东道国境内通过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以及子公司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务的贸易方式.2014年我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国际竞争力”,这实际上就是在鼓励商业存在形式的金融服务出口.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8-8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金融

0578-1485

11-1267/F

2016,(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