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制度设计
所谓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国际上一般叫做“政府数据开放”或“公共部门信息开放”.我国称之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是因为公共信息资源不仅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还分散在负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手中.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使其价值得到充分利用,关系到各相关方的切身利益,需要在国家顶层设计中,综合考量合适性、可行性、效率、成本等因素,科学地推进.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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