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产负债表报告审查制度
我国早已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但迄今为止,我国并没有建立起一套反映国有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变化的资产负债表报告和审查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也只是对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听取报告、进行审查.这使得作为经济主体的、主要由政府支配的公有制经济的运行,特别是国有资产负债的总量和结构变化难以得到人民代表大会的有效监督,难以保证公有制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国有资产负债的有效管理,难以有效规范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容易为公有制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带来严重问题.
201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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