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再贷款管理实践
2011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提前还清了人民银行对保护基金公司发放的228.82亿元初始再贷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全部贷款的偿还比制度设计之初计划的13年提前了近7年。保护基金公司初始再贷款的全额偿还,标志着央行该项再贷款债权维护工作圆满完成,标志着保护基金公司成功实现了基金来源和使用的良性循环,达到了证券业风险处置资金来源于市场、使用于市场的预期政策目标。从风险处置、再贷款审核发放到再贷款本息全额收回,
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再贷款、证券业、管理实践、风险处置、贷款本金、人民银行
F830.91(金融、银行)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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