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与发展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动产融资登记服务,目前基于两个登记系统:一是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应收账款登记系统),二是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应收账款登记系统是征信中心为履行《物权法》第228条赋予的登记职责而建设的电子登记和查询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是征信中心根据融资租赁业界需求,
融资租赁业、登记系统、公示、动产、应收账款、《物权法》、2007年、人民银行
F832.49(金融、银行)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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