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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证券化应纳入再保险监管整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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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其他金融资产证券化,保险证券化市场相对较新.首宗保险证券化交易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早期.21世纪以来,恐怖事件和自然灾害频发带动了保险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市场规模加速上升,涵盖的风险领域逐步从巨灾拓展至汽车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风险,证券化已经成为保险业风险转移特别是巨灾风险转移的重要方式.从国际保险业的实践看,监管制度对于保险证券化与传统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厘清保险证券化与传统再保险市场的功能定位,明确保险证券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将保险证券化纳入我国再保险监管制度设计的整体框架,对于我国再保险市场功能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证券化、再保险监管、再保险市场、证券化市场、监管制度设计、风险转移、金融资产证券化、国际保险业、证券化交易、自然灾害、重要影响、政策导向、整体框架、责任保险、市场规模、市场功能、世纪、人身风险、汽车保险、恐怖事件

F842(保险)

201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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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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