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支行监督机构派驻制的利与弊
@@ 目前,人行县支行的监督机构实行派驻制:人员由中心支行派驻,县级支行无权对人员进行调整;派驻机构的纪检组长兼总稽核仍由中心支行党委任命,也是支行党组成员.这样的安排,在实施监督工作时的好处主要有三个.一是有利于支行党组决策作用的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室实行派驻制,纪检组长兼总稽核参与支行党组的决策,为防范支行决策失误设立了一道屏障.二是有利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实行派驻制,派驻人员与支行全体人员一起工作生活,对支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能够及时了解,便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施监督.三是对有利于纪检监察审计职能的发挥.实行派驻制,能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内审干部的地位和责任感,增强纪检监察审计人员敢抓敢管的战斗力,有利于同级监督管理.
县支行、监督机构、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派驻制、审计人员、中心支行、一把手、审计职能、决策失误、纪检组、党组、作用的发挥、有效提升、县级支行、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监督工作、稽核、战斗力
F8(财政、金融)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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