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359.2014.02.016
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发展五大协商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首次提出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对协商民主“广泛”与“多层”制度化发展进行了精炼概括。这五种协商类型的划分,有利于明确各类协商的主体责任,使协商民主真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协商民主、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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