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77.2015.29.014
地方特色社区服务模式探讨
一、社区服务概念的泛化与辨析<br> 社区一词不是源于汉语词汇,它是从英文Community意译而来。最早出现在德国的社会学家登尼斯的研究著作当中。现阶段,我国社会学家们对社区的解读也不尽相同。如范国睿定义其:“社区是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个人或家庭,出于对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目的而形成的特定范围”。刘视湘则认为:“社区是某一地域里个体和群体的集合,其成员在生活上、心理上、文化上有一定的相互关联和共同认识。”不同的社区称呼往往意味着某种特质的趋同,有的是基于地理位置,有的是基于同源文化等。例如我们平时所称的“坡子街社区”、“银盆岭社区”,就是基于共同地域,而媒体中常见的“华人社区”、“穆斯林社区”等,则又是基于共同的文化传统或者宗教信仰。不过由此可见,社区大多强调成员内部的文化维系力和内部归属感。到了20世纪后期,国内开始重视各自地区特色的社区建设,比如台湾就出现了“社区理事会”,大陆居民耳熟能详的“居民委员会”在很多地方也更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虽各有变迁,但社区改革的制度性建设、法律关系的梳理等,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厘清。
地方特色、社区建设、文化传统、居民委员会、社会学家、共同地域、宗教信仰、研究著作、相互关联、同源文化、社区服务、华人社区、汉语词汇、法律关系、地区特色、地理位置、制度性、文化维、穆斯林、理事会
TU9;TP3
〔本文系2015年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项目“构建地方特色社区服务体系的探讨”项目编号2015ZZ038阶段性成果〕
2015-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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