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77.2015.10.016
地方动态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br> 进一步创新项目稽察工作<br> 一、创新稽察内容<br> 一是加强专项稽察,稽察重心从以抽查单个项目为主向专项稽察转变。围绕全委中心工作,除了按照年度稽察计划开展常规性的项目稽察工作以外,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协作,逐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专项稽察。初步考虑,2015年拟联合投资处开展2011—2014年全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或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专项稽察。在稽察方式方法上从项目抽查向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全面检查转变,通过设定检查指标摸清近三年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的检查情况全面分析(具体稽察方案另报),为今后全面推开不同类型的专项稽察积累经验。二是探索开展分类稽察,稽察重点从对某一项目的全方位检查向治理突出(共性)问题为主转变。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项目前期论证审批、配套资金到位、招标投标、法人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环节开展重点稽察,进一步增强稽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稽察落脚点从过程监管向投资决策的综合效能监管转变。选取部分对行业和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br> 开展后评价工作,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项目稽察、投资决策、专项、转变、评价工作、检查、计划执行情况、预算内、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可行性、合同管理制、资金到位、重点项目、中心工作、直管、招标投标、研究报告、选择项目、行业、项目管理
C93;F32
2015-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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