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77.2013.28.001
放手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党的十六大就明确了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之中。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消除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做强做大。随着非公经济“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的相继出台,民营经济发展宏观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呈现出从未有过的良好态势。
民营经济发展、经济大发展、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主义、十六届三中全会、市场经济体制、体制性障碍、党的十六大、中共中央、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宏观环境、非公经济、政策性、现代化、优化、文件、态势、进程
F12;F83
2013-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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