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777.2011.19.016
“十二五”时期闽粤赣十三市区域合作的主要任务和实现途径
一、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区域合作的主要机制及做法
闽西南、粤东、赣东南经济协作区(简称“闽粤赣13市协作区”)包括福建省的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三明市,广东省的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和江西省的赣州市、鹰潭市、抚州市。闽粤赣13市协作区作为海峡西岸的南翼组成部分,自1994年创建以来,迄今召开了15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已走过3个“五年”的发展历程。
区域合作、“十二五”、经济协作区、海峡西岸、党政领导、厦门市、福建省、泉州市
F114.46(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关系)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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