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结算方式变更对计量影响的技术分析
一、问题出现
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加气站在2017年之前是按注入车辆压力容器内的天然气体积为结算单位,与用气单位进行交易.原国家质检总局在2013年6月颁布实施的JJG996-2012《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规程》中明确规定加气机的计量单位是质量(kg).部分加气站为避免既得利益受到冲击,继续选择按照体积为结算单位进行零售.
2022-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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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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