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比较仪校准工作探讨
笔者在执行及推广JJF1326-2011《质量比较仪校准规范》中,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提出个人的理解和体会.
一、标准砝码配备
校准比较仪时,规范对标准砝码的配备要求,在实际的校准工作中,难以执行.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JJF1326-2011规定,比较仪实际分度数(Max/d)≥500000,必须配备E1等级的标准砝码.而在砝码量传系统中,只要是F2等级及以上的砝码标准装置所配套的质量比较仪,实际分度数均超过500000,而E1等级的标准砝码只有省级计量院配备.换言之,省级以下的计量检定机构均不具备自校准能力.
质量比较仪、工作探讨
TH709;TB932;TM936
2016-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