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市容委、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我国北方地区冬季供热采暖每年消耗煤炭1.5亿多吨标煤,占北方地区建筑能耗50%以上,大大高于同等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水平,浪费严重.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用建筑节能、北方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供热体制改革、发达国家水平、节约能源法、技术监督局、市政市容、气候条件、建筑能耗、计量改革、黑龙江省、供热采暖、城乡建设、天津市
TU8;TU9
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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